2007年6月20日

工保法採購法齊修 雙殺原民工作權

工保法採購法齊修 雙殺原民工作權行政院想要兩法案一起通過,可能雙殺了原住民的工作權,原民會作為全國原住民主管機關,尤應站在「最了解原住民的需要」及「原住民利益優先」的位置,審慎思考,不僅要爭取長期的工作機會,更要兼顧原住民的工作型態,保有短期工作機會,對於採購政府標案的廠商,應保留原有法律的規定,規範企業的責任,確實保障少數、弱勢者的權益。

標籤:

0 個意見:

張貼留言

訂閱 張貼留言 [Atom]

<< 首頁